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教规范(2023)16号)、学校《关于组织开展2025-2026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机电职院学(2025)42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二级学院评议小组审议,认定机电2501班闫园艺等390名学生为2025-2026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现将认定结果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15日。学校师生如对认定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意见及有关材料书面反映到笃行楼515办公室卢老师处,联系电话:0771-3247983。
师生如实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附件:2025-2026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第二批)
先进制造技术学院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