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中国—东盟教育开放合作试验区项目出国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中国—东盟教育开放合作试验区项目出国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桂教国交〔2025〕1 号)(附件1)文件精神,为做好选拔推荐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项目
2025年自治区教育厅计划选派区内区直高校骨干教师和管理人员12名。其中赴RCEP成员国及其他国家攻读博士学位项目10名;赴中国(广西)—东南亚技术与职业教育培训中心(以下简称职教培训中心)开展工作的管理人员2名,其中中心副主任1名,工作人员1名。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二)我校在职在编(含非实名编)专业带头人或骨干教师,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业务管理能力,在本人所从事的学科或领域内有深入的研究,长期在教学、科研部门或管理岗位第一线工作,有针对性强的研究项目或课题,具备较好的外语语言能力。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具有学成回国为广西建设事业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赴RCEP成员国及其他国家攻读博士学位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含40岁,以申请截止时间为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满4年以上高校工作经验。申请时已获得入学通知书或即将获得。
(四)职教培训中心管理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含45岁,以申请截止日期为准)。中心副主任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副处级(含)以上职务;中心工作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副处级(含)以上职务。优先支持专业带头人和具有四年以上职业教育管理经验人员。申请人应具备较好的英语语言能力。
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正在国(境)外学习或工作的人员,其他公派留学项目申请人、已录取人员,以及其他公费资助培养项目学成回国后未满规定服务期限人员。
三、申报程序
申请人填写《广西教育系统优秀教师出国留学申请表》(附件4)或《中国(广西)—东南亚技术与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建设项目派出申请表》(附件5),按照顺序整理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由二级单位审核推荐,报学校教师工作部复核,经学校同意,报送至自治区教育厅。
四、材料提交
请于1月17日下午16:00之前将《广西教育系统优秀教师出国留学申请表》(附件4)或《中国(广西)—东南亚技术与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建设项目派出申请表》(附件5)、《2025年中国—东盟教育开放合作试验区项目出国人员推荐情况详表》(附件6)或《2025年广西教育系统优秀教师出国留学深造项目推荐情况详表》(附件7),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1份交至教师工作部(行政楼213);电子版材料按照“xx学院+申请人姓名+中国—东盟教育开放合作试验区项目出国人员材料”统一命名格式压缩成一个文件发至邮箱:2164367501@qq.com。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师工作部罗美愿,联系电话:0771-3244123。
附件:1.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中国—东盟教育开放合作试验区项目出国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2.2025年中国—东盟教育开放合作试验区项目出国人员选拔简章
3.中国—东盟教育开放合作试验区项目外语水平要求
4.广西教育系统优秀教师出国留学申请表
5.中国(广西)—东南亚技术与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建-设项目派出申请表
6.2025年中国—东盟教育开放合作试验区项目出国人员推荐情况总表
7.2025年广西教育系统优秀教师出国留学深造项目推荐情况详表
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