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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008年体育高考有何规定?
 

  按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安排,2008年全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专业术科统一考试和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称号体育竞赛优胜者统一测试(以下简称体育高考),将于明年3月下旬进行,具体分批安排将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上公布。

  考试地点在广西民族大学。考试成绩直接通知各地招办,由当地招办通知考生。

  报考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者,高中阶段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称号、并要求享受加分照顾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均须参加体育高考报名。体育单招生不参加体育高考报名,但须参加普通高考报名。

  2008年我区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术科考试内容为:100米跑、800米跑、立定跳远、原地双手后抛实心球(男子6公斤,女子5公斤)4项,每项满分25分,合计100分。有关评分标准及考试方法的详细内容,考生可查看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编印的2001年版《广西体育高考》。

  报考体优统测者须在高中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称号,参加统测项目为获奖项目(如测试项目中无此获奖项目则可从开考项目中任选一项),并为应届高中毕业生。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的,可申请免试体优统测,但须交验有关获奖材料。

  术科考试成绩作为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的录取依据。参加体优统测且专项成绩达国家二级标准(没有量化标准的项目测试成绩必须达45分)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公示后,在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中可享受20分加分照顾政策,如果教育部对此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有新的改动,则按新政策执行。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提醒考生注意:体育高考田径专业考试和素质考试的竞赛在塑胶跑道进行,需熟悉场地的考生,请与广西民族大学体健院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