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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008年高考开始报名
 

  从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获悉,我区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即将开始报名。报名时间从2008年1月1日始,至2008年1月31日截止。艺术类、体育类考生高考报名时间从2007年12月5日始,2007年12月30日截止

什么人能参加高考?

  凡符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这3个条件的人员,都可以申请报名。不是随父母变动而将户口迁入我区的人员在我区报考的,除符合以上3个报名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方能在我区参加高考:

  1.具有我区常住户口,且高中阶段在我区就读并取得高中毕业学历;

  2.凡父母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其本人取得广西高中毕业学历者。

  以下3类人员不得报名高考:一是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二是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之外的在校生;三是因触犯刑律正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如何报名参加高考?

  申请报考高等学校的所有考生(包括统考生、“3+2”、对口、小教大专班和保送生及其他特殊类型的单招生等),均须参加高考报名。申请报考高等学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在其常住户口所在的市、县招生办公室设置的报名站报名。各报名站不得办理外省借考考生报名手续。在广西定居的外国侨民符合报考条件的,持自治区公安机关填发的“外侨居留证”,在现居住的市、县招生考试部门设置的报名站报名。

  我区2008年高考科目设置为“3+小综合”方案。因此,报名时,考生必须确定自己的考试科目,可选择“3+文科综合”或者“3+理科综合”,但二者不能兼报。

  有关报名事项的具体安排,考生可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gxeea.cn“政策公告”栏目进行详细了解。

高考体检有何规定?

  考生体检工作由各地级市招生考试部门会同当地卫生部门协商做出安排。考生的体检指定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指定一所医院为考生体检的终检医院,负责协调有关方面对有异议的体检结论做出最终裁定。考生应主动到招生考试机构了解体检结果。

  考生对体检结论持有异议,要求进行复查申请的,须于明年4月10日前到当地招生办(考试院)领取并填写《体检复查申请表》,由地级市招生办(考试院)汇总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同意后,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查,并由该医院根据复查体检结果对复查体检结论做出最终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