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最近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2010年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会议精神暨工作督查的通知》(教学厅函〔2010〕11号),进一步强调了预征工作要求。现根据教育部通知精神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厅于4月16日印发了《关于转发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桂教学生〔2010〕7号),提出了预征工作目标和要求。4月22日,我厅与广西军区司令部联合召开了全区预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有关领导做了重要讲话(广西军区司令部已印发简报)。各高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预征工作顺利开展。
二、各高校要建立健全预征工作长效机制。成立预征工作领导小组,承担当前和今后本校预征工作组织领导职责;明确领导小组单位成员,指定牵头单位并作为领导小组常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将预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建立预征工作协调、督查、激励等制度,实现工作的常态化。
三、教育部确定每年5月的一周(今年为5月10日至16日,今后为每年5月的第二周)为“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周”(简称“预征工作周”)。“预征工作周”的任务是:集中开展高校毕业生入伍宣传发动工作,形成高校毕业生积极报名应征的校园氛围。基本要求是:围绕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每个学校至少举办一次现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典型专场报告会、一次大型政策咨询活动,每个院系开展一次政策宣讲活动,每个班级开展一次主题党团活动,每个毕业生都能得到国家鼓励高校毕业生入伍的政策告知。各高校不仅要开展 “预征工作周”活动,还要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宣传教育的系列活动,努力提高宣传教育的实效。
四、根据教育部要求,5月至6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检查组督查本地区各高校;教育部要督查省级和部分高校的工作。经了解,教育部拟定于5月下旬来我区督查。请各校务必于5月18日前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上报《2010年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情况调查表》(见附件),调查内容即今后督查的重点内容。请各校迅速做好自查工作,及时改进薄弱环节。
五、我厅联系方式:0771—5815415(兼传真),5815416(兼传真),电子信箱:gxjwxsc@vip.163.com
附件: 2010年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情况调查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二○一○年五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