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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水平评估结论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种。评估标准给出A、C两级,介于A、C之间的为B级,低于C级的为D级。 1、优秀同时满足: (1)全部评估指标中,D=0,A≥12,C≤2; (2)重要指标中,良好:A≥7,C≤1; (3)有特色或创新项目。 2、良好:同时满足: (1)全部评估指标中,A+B≥12,其中A≥6,D≤1; (2)重要指标中,A+B≥7,其中A≥4,D=0。 3、合格:同时满足: (1)全部评估指标中,D≤3; (2)重要指标中,D≤1。 近两年毕业生就业率达不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职高专院校就业率排列前1/3者不能评为优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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