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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对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等五所学校进行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回访的通知》(桂教高教[2006]141号)文件安排,我院将于10月10日上午接受回访专家组对我院进行评估回访,为了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评估回访对我院评建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互相配合,全面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各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迎接评估回访材料准备任务书》(见附件1)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相关材料准备工作。 三、各有关部门必须于2006年9月28日前将有关材料交到学院办公室黄政艳同志处。 附件:⒈《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迎接评估回访工作材料准备任务书》 ⒉《关于对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等五所学校进行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回访的通知》(桂教高教[2006]14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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