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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培育优良校风、学风,优化育人环境,铸就校园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确保学院培养目标的实现。
2.范围
适用于本院校园文化及环境建设、管理。
3.职责
3.1学院决策层负责审定校园文化建设规划和方案。
3.2校园文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订校园文化及环境建设规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
3.3各中层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有关校园文化建设实施方案的制订和实施。
3.4全体教职员工有义务参与校园文化及环境建设。
4.工作内容
4.1精神文明建设
4.1.1思想政治教育
4.1.1.1思想政治教育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深入进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加强师生员工的思想道德建设,引导师生员工正确对待和处理个人与社会、个人与国家、个人与集体的关系。由学院德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总体规划,报学院决策层审批后,各部门实施。
4.1.1.2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按《品行教育过程控制程序》执行。
4.1.1.3教职工思想道德教育由宣传中心负责组织制订有关实施方案,经学院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报学院决策层审批,由宣传中心组织各部门实施。
4.1.2 校风建设
4.1.2.1校风是学校全体师生在共同目标和共同认识的基础上通过长期的集体努力所形成的一种行为风气。它是师生的思想、道德、纪律、作风以及治学态度和精神风貌的综合反映和外在表现,它集中反映了学校办学思想和理念,是学校的教风、学风、领导作风和其他作风的总和。校风建设由学院德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总体规划,报学院决策层审批后,由各部门具体实施。
4.1.3教风建设
4.1.3.1教风以完善教师工作规范,加强教师思想品德和学术道德教育为主,积极建设“志存高远、爱国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谨笃学、与时俱进”的优秀教风。
4.1.3.2师德考评由学院师德考评小组负责策划,制订、修改考评标准及办法,报学院决策层审批后,学院师德考评小组负责组织各教学系、部、中心实施。
4.1.3.3师德考评的内容、方法、步骤见《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师德考评办法》。
4.1.4学风建设
4.1.4.1学风建设由学生处负责组织策划并制订实施方案,经学院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由学生处负责组织各系实施。
4.1.5公民道德建设。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公民道德实践活动,加强师生员工的道德建设。师生员工的道德建设由学院德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有关方案,学院决策层审批后由各部门实施。
4.1.6群众性精神文明活动。教职工群众性精神文明活动由学院工会、宣传中心等部门制订有关实施方案,报学院分管领导审批后,各部门具体实施。学生群众性精神文明活动由院团委和学生处等部门制订有关实施方案,报学院分管领导审批后,各系、各学生社团具体实施。
4.1.7廉政教育。
4.1.7.1学院各部门要积极在师生员工中开展廉政教育,传播廉政知识,弘扬廉政精神,培育和建设廉政文化。
4.1.7.2纪检监察室、组织人事处、宣传中心等部门负责经常性的廉政教育工作。
4.2制度建设。
4.2.1建立健全学院各项管理制度,进行民主、科学、规范管理。学院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教学与科研工作管理制度、学生工作管理制度、行政工作管理制度、后勤工作管理制度。
4.2.2管理制度的制订和修改按《文件控制程序》执行。
4.3环境建设
4.3.1人文环境建设
4.3.1.1人文景观设置。学院人文景观设置应根据校园整体规划方案,由后勤处制订实施方案,由院长办公会审批后组织实施。
4.3.1.2确定体现学院特色的校训、校徽、校旗、校标、宣传标语等,形成个性鲜明、统一和谐的校园理念和形象。其设置按《标识控制程序》规定执行。
4.3.1.3继承和弘扬学院优良传统。院办负责组织人员编撰校史,建好校史陈列室,办好校友会,用优秀校友的人生经历和感悟、创业历程和成就等,激发广大师生热爱学院的热情。
4.3.1.4系统总结学院的办学经验,挖掘学院办学特色,提升学院形象与品位。由高教研究室和教务处负责制订有关方案,报院长办公会审批后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4.3.2自然环境建设
4.3.2.1学院校园建筑布局、装饰、风格等应达到使用功能、审美功能和教育功能的和谐统一,由后勤处负责规划和制订具体方案,经分管院领导审核,报院长办公会审批后组织实施。
4.3.2.2校园环境的绿化美化工作由后勤处负责制订有关方案,经分管院领导审核,报院长办公会审批后组织实施。
5.记录
5.1会议记录
5.2校园文化建设管理有关方案、院长办公会审批意见
5.3各部门活动方案、通知
5.4校园文化建设管理检查、评审结果
5.5归档记录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