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届毕(结)业生领取证件和报到须知
一、领证程序
1、到辅导员(班主任)或各系办公室报到,了解办理离校手续内容。
2、未办理完离校手续内容的毕(结)业生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应手续。
3、毕(结)业生主动与辅导员(班主任)联系,到辅导员处凭学生证领取证件〔毕(结)业证、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
二、报到须知
1、毕(结)业生领取证件时,应逐一核对毕(结)业证、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上的内容是否正确。若有误,请当即与学生工作处(3248615)、招生就业处(3279782)或后勤管理处(保卫处)(3248614)联系。
2、毕(结)业证书遗失后无法补办,请务必妥善保管。
3、请在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规定有效时间内,到就业报到证上指定的单位(就业单位或市、县人事局、人才中心)报到和办理户口入户手续。
4、毕业生档案于2008年8月初由学院统一寄送到毕业生本人报到的单位(就业单位或市、县人事局、人才中心)。
三、已核发就业报到证的毕业生,因调整就业单位需重新核发就业报到证的,须在两年内办理,逾期不再办理有关调整改派手续。具体调整手续为:
1、毕业生从教育厅公众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gxedu.gov.cn)“政务公开”栏中下载申请表,或复印本须知背后的申请表,填好申请表(一式两份)后持申请材料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审核、登记,然后到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厅窗口审批,最后到广西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印制和领取就业报到证,同时办理改派的其他手续。
2、办理完改派手续的同学请及时将就业报到证白色联和用人单位聘用材料交学生工作处,并进行登记,以便学院按新的单位邮寄毕业生档案;同时到学院保卫处重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7月底至8月初学院统一寄发毕业生档案,在学院邮寄档案前没有完成改派手续的同学,其档案将寄往原报到单位。
3、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位于南宁市怡宾路6号怡宾大厦(自治区工商局斜对面),教育厅窗口设在三楼,前台电话:0771-5595639,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广西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位于南宁市教育路3-1号,联系电话:0771-3859813、3839583、5320994。
四、结业生请在2009年5月份回校,到教务科研处办理相关手续后,学生工作处根据相关要求给予办理换发毕业证手续。
五、毕业生可在2008年8月底9月初左右(具体时间见网上说明)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相关信息。
六、各系部毕业工作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机械工程系 司徒艳 电话:0771-2985228
电气工程系 魏建新 电话:0771-2969929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系 雷运理 电话:0771-2969939
工商管理系 庞正专 电话:0771-3993862
汽车工程系 覃 群 电话:0771-2684622
建筑工程系 张国伟 电话:0771-2661422
艺术设计系 任 民 电话:0771-2664622
公共教学部 罗益奎 电话:0771-2685455
祝同学们一路平安!
附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核发申请表
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核发申请表2
(供毕业生因调整就业单位申请重新核发就业报到证时使用)
申请人基本情况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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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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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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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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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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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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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清单 |
1 |
申请表(原件,一式2份) |
| 2 |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1份) |
| 《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原件1份) |
| 3 |
原就业报到证上的报到单位出具同意调整改派证明原件(原件1份) |
| 4 |
接收单位的接收证明(含合同书、或就业协议书、或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接收证明,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 |
| 申请书 |
本人自愿申请改派,并保证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及内容完全属实。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学校就业
工作部门
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自治区教育厅政务
服务中心
审批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注:1. 本表供毕业生个人填写。
2. 请在“申请材料清单”栏内打勾。
3. 本表一式2份,1份由自治区教育厅政务服务中心留存,1份供制作和领取《就业报到证》时使用。
4. 本表可以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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