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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职责 |
裁判长的职责
一、草拟本次比赛的补充规定,提供组委会讨论通过执行。
二、组织裁判员学习规则和规程。
三、对裁判员明确分工,对严重失职的裁判员有撤消裁判资格的权利。
四、主持比赛的首轮抽签,监督比赛的编排及成绩公布。
五、检查比赛场地、设备及用具。
六、及时处理裁判员上报的各种问题,处理竞赛工作特殊事例。
七、比赛结束后,向大会宣布优胜名次。
八、做好赛后总结,对裁判员写出评语。
裁判员职责
一、裁判员应熟悉规则,严肃认真,公正准确地执行任务。
二、执行竞赛规程,围棋规则和赛场纪律。对犯规或违纪的棋手及时做出公
正的判决 。
三、负责比赛的监局、记录、计时和计算胜负等工作。
四、及时公布比赛成绩 ,正确做好编排工作。
五、对难以处理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裁判长。
六、不做任何妨碍棋手比赛的动作,不对未完的棋局进行议论探讨。
七、裁判员有及时校对比赛记时钟准确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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