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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春季篮球赛比赛规程 |
一、竞赛目的和任务:
普及和推动我院篮球运动,增强学生体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推动我院全民健身运动的发展,并通过本次比赛,选拔人才,组队参加7月份举行的中西南大学生篮球联赛。
二、主办单位:公共教学部、院团委。
三、协办单位:院学生会体育部
四、裁判长:段翊君
五、仲裁委员会:罗益奎、潘堂忠、梁联强、韦斌斌、段翊君
六、宣传组:院团委、学生会相关宣传部门。
七、比赛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4月8日起
比赛地点:学院东区篮球场。
八、参赛运动员资格:
身体健康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九、参加办法:
1、每个系部至少男、女各报一队。每队限报领队一名(教师),教练员一名,运动员十二名。
2、请各代表队于4月7日前把团体照片及队伍简介交到网管中心,逾期视为放弃参赛资格。
十、报名截止日期:
2008 年 4 月 1 日下午4:00前将名单以纸质文档(加盖系、部公章)和电子文档形式报交公共教学部段翊君老师处(电话:13207817686,电子邮箱:yamasakiktv@sina.com),4 月 3 日下午4:30在公共教学部会议室进行抽签分组。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十一、竞赛办法:
按抽签顺序采用分组循环比赛的形式决出前两名出线后进行交叉赛决出最终名次(如有变动,以赛程安排上注明为准)。
十二、计分和确定名次方法:
1、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得分高者名次列前。
2、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按积分相等队相互间比赛胜负决定名次;如三队或三队以上积分相等则按积分相等的队之间得失分率决定名次(得分之和 ÷ 失分之和×100% = 得失分率);如再相等,用同样方法计算其全部比赛场次的得失分率决定名次。得失分率高者,名次列前。
十三、竞赛规则:
按最新国际篮联比赛规则进行比赛,比赛分四节进行,每节12分钟(期间不停计时表)。如果球队超过比赛开始时间10分钟未到场或球队超过比赛开始时间10分钟人数仍不足5人的,按弃权处理。
十四、竞赛服装:
各队应备浅、深有明显颜色区别的两套服装,背心前、后均有明显号码(注:白、红、黄为浅色,其它颜色为深色)。号码范围 4—15号。
十五、裁判员:
由总裁判长从各系、部挑选有裁判经验,责任心强的裁判员,培训上岗。
十六、录取名次和奖励:学生男、女队各录取前三名进行奖励。
十七、其他:
1、规程未尽事宜,由仲裁委员会解释。
2、赛程安排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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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教学部 院团委 |
| 二○○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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