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08]18号)要求,按照《关于2008年度“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项目评审答辩事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8]136号)安排,教育部、财政部定于7月10日至12日在北京召开2008年度“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项目评审会议。
我院按照教育部、财政部的要求,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举全院之力,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按时报送陈述材料,以最好的状态和最完备的材料迎接教育部、财政部的评审。党委书记罗家玲、院长张桂宁将起程赴京参加2008年度“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项目评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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