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荣获广西推荐申报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06年度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06]176号)文件精神,由自治区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区内申报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项目的院校,按照领导能力领先、综合水平领先、教育教学改革领先、专业建设领先和社会服务领先五个方面的条件进行评审,推荐出来两所高职院校参加国家教育部、财政部评审。2006年11月21日,经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教育厅决定推荐我院为广西申报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的两所院校之一。这是继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获得优秀之后,我院获得的又一重大喜讯。这是在自治区经委、教育厅、财政厅等上级部门对我院大力支持下取得的,是上级部门对我院发展中取得的成绩的肯定,也是我院全体师生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团结一致、自强不息、艰苦奋斗、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不断追求卓越的结果。
   建设高水平的高职院校,培养高质量的高技能应用人才,是时代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我院申报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对我们来说不是一个结果,而是一个开始,我们要万众一心、团结奋斗、扎实工作、锐意进取,为全面推进学院的改革与发展,努力实现创建国家级示范性高职院校的奋斗目标,为高职教育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供稿: 院办 韦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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