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 生 专 业 实 习 守 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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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习指导教师制定实习方案并依据实习大纲要求编写“专业指导书”。 2.专业带头人(负责人)审核该方案及指导书,并且交分管系领导审批。 3.实习指导教师与实习单位进行沟通,落实有关事宜。 4.实习教师向学生分发专业实习指导书并进行实习动员教育。 5.实习首日,由实习教师将学生带到实习单位,按计划分配到各实习岗位,学生进行定岗或轮岗实习,撰写实习日记。 6.实习期间实习指导老师在各岗位巡回检查指导。 7.实习结束,学生按要求向指导老师提交实习报告、实习单位(部门)鉴定表。 8.指导老师进行成绩评定,提交各部,到班里进行总结,并向分管系领导汇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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