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学院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保证学院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正常运行,我院2011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㈠教师岗位33人,学生辅导员4人,行政教辅人员4人,具体专业和岗位见附件1和附件2。
㈡基本条件
⒈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或技能;
5.年龄要求:正高职称不超过50岁,副高职称或博士不超过45岁,其他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5岁;业绩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待遇
正式聘用后享受我院在职在编同类人员待遇,在学院有空余编制前提下,符合学院入编条件者可办理入编手续。聘用人员为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职称的,学院给予发放安家费和住房补贴。具体标准为:
博士研究生并具有正高职称人员:安家费10万元人民币,住房补贴15万元人民币;
正高职称人员:安家费8万元人民币,住房补贴12万元人民币;
博士研究生并具有副高职称人员: 安家费6万元人民币,住房补贴10万元人民币;
博士研究生:安家费5万元人民币,住房补贴8万元人民币。
三、招聘程序
㈠报名与收集应聘材料
应聘者将有关证书、个人详细简历等材料直接投递或邮寄至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应聘材料须注明应聘岗位的名称,并保证应聘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每名应聘者仅限应聘一个岗位,不符合本招聘简章所列条件的人员谢绝报名。
学生辅导员、教辅岗位、行政管理岗位应聘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㈡ 资格审查并确定参加考核人选
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对所有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参加考核人选,在学院校园网公布确定参加考核人选名单。
㈢考核
考核共有笔试、试讲(面试)、操作技能考核三个环节,视不同招聘岗位采取不同的考核方式。
㈤审批
将考核结果报学院审批。
㈥体检
组织拟聘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㈦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校园内张榜或在校园网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㈧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学院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应届本科毕业生实行一年的见习期,其余人员实行半年的试用期,见习期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可正式聘用。
四、招聘时间
学生辅导员和行政、教辅岗位将在2011年5月集中组织考核,教师岗位在2011年度内分期分批考核、审批。
五、联系方式
地址:南宁市大学东路101号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邮编:530007
电话:0771-3244123
联系人:黄老师、裴老师
E-mail:rsc@gxcme.edu.cn
附件1.《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教师岗位招聘计划表》
2.《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教辅、行政管理岗位招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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