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迎接“自治区爱国卫生合格单位”及“广西高等学校安全文明校园”评估检查工作的通知
庆祝2007年元旦游园活动通知
关于评选2005—2006年度工会积极分子的通知
关于组织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的通知
关于请求对我院周边秩序进行清理整治的函   
关于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77号关于迎接质量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第一次监督审核的通知 
关于组织消防知识培训和现场演示的通知
     
 
 

 
 

关于2007年暑假放假及做好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学院校历安排,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现将2007年暑假放假及暑假期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暑假放假及秋季学期开学时间安排
  
㈠学生:假期从7月14日至9月13日,7月16日之前未经批准留校的学生一律离校。秋季学期于9月14日开学报到、注册,9月17日开始上课。
  ㈡2007级新生定于9月3日报到,9月4日至16日进行军训及入学教育。
  ㈢教师:假期暂定从7月18日至9月12日,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㈣行政、工勤人员:暂定在假期7月18日至9月12日之间安排轮休,原则上放假期的一半,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㈤全体教职员工自9月13日起正常上班,9月13日上午9:00在体育馆召开全体教职员工大会(含离退休人员),布置开学有关工作任务。
  二、暑假期间有关工作安排
  
㈠妥善安排好假期各次工作。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安排好本部门的工作;招生办要组织做好今年的招生录取工作;成教部及相关部门要做好成人教育的面授和各类培训工作;各系部要组织做好有关留校参加培训学生的工作安排;学生处、各系部、保卫处、后勤处及有关部门要组织做好新生入学相关工作;教务处、各系部要做好秋季学期开学的各项教学准备工作。
   ㈡做好学院新一轮机构与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学院新一轮机构改革即将开始,学院将按照上级的部署,结合实际,推进新一轮的机构与人事制度改革,各部门全体教职员工均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㈢加强对留校学生的管理。学生暑假留校要严格控制,原则上只允许经院领导审批在校内承担安全保卫值班等勤工助学以及参加实训、培训的学生留校,各部门的勤工助学岗位要按需设岗,并应尽量选用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具体工作由学生处统一协调安排。留校学生的管理要制定和落实相应管理方案,原则上由学生所在系部和用人部门共同负责。
   ㈣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各系部、成教部等有关部门要于7月13日前将留校学生、培训学员及有关人员的工作安排分别报给院办、学生处和后勤处,院办负责协调学生处、后勤处及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安排好学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学生处要对留校学生的住宿作统一安排;后勤处要安排好留校学生、培训学员及有关人员的饮食服务工作。
   ㈤做好值班工作安排。党办、院办、保卫处、学生处、招生办、成教部、各系部、网管中心等有关部门均要做好值班工作;各部门要于7月13日前将本部门假期值班安排情况报院办备案,院办负责安排好全院的总值班。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在暑假期间安排加班的,请部门负责人于7月13日前将加班安排报主管领导审批,并报院办统一备案。
  三、暑假期间维护安全稳定工作要求
  
㈠切实增强责任意识,确保暑假期间学院及学生安全。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暑假期间维护学院安全稳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意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站在“立党为公”和“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高度重视期末和暑假学院安全工作,切实加强对本部门维护安全稳定工作的领导,落实维护安全稳定的责任制,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对当前安全稳定的形势要进行深入调查和分析,要及时了解师生思想动态,关注热点信息和反映强烈问题,维护师生利益,做好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坚持抓早抓小,工作在先,预防为主原则,把影响稳定因素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要加强应急处理措施,完善各类突发事件的预案;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对责任制度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工作失职,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群体性事件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㈡进一步采取措施,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学生暑假安全是学院工作的重要内容,要主动关心学生的暑期安全。放假前,各部门要组织人员对本部门进行安全检查,保卫处要组织一次重点对教学区、教职工和学生宿舍区、实验室、实训场所、图书馆、食堂等场所的全院性安全检查,对校园内的消防设施、用水用电煤气安全和食品卫生安全、危险品处理等进行重点排查,加强学院卫生防疫与夏季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管理;确保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完好、管理制度完善。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防止诱发安全事故,落实好岗位责任制。各部门要关注及做好汛期防灾安全工作,做好安全保卫和保密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交通事故工作。
   ㈢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向师生宣传有关汛期、暑期安全的基本常识,教育广大师生员工要自觉维护学校的稳定,提高防范意识,增强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的责任感,积极主动地配合学院做好各项工作;各系部要有针对性地在学生中开展交通、消防、防盗、防抢、网络信息安全及安全防范知识、法律知识、校纪校规等内容的教育,增强学生守法意识、安全意识及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强化校园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健康、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学生珍惜生命、热爱生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㈣要关心师生员工的工作和生活。各部门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加强与群众联系,关注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关心离退休人员和困难职工的生活。学生处、团委、各系、后勤处等部门要了解留校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尤其要关心困难学生的生活,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加强教育和引导。
   ㈤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网管中心要加强对校园网信息安全的管理和监控,落实校园网信息内容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及时发现和删除各类有害信息。密切关注网上舆论动态,及时了解舆情信息;加强舆论引导,形成网上正面舆论强势,防止有害信息的散布与传播,防止境内外“黑客”攻击和破坏校园网络。
   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工作制度,对重要信息和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发生安全事故,6小时内口头上报,24小时内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3小时之内口头上报,6小时之内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发生特大安全事故应立即报上级主管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坚决杜绝迟报、漏报和瞒报现象。
   放假期间,各部门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综治维稳电话及有关部门的值班电话必须保持24小时开通,确保信息联络畅通。学院暑假总值班电话:

院办:3249900、2985008、3981253
保卫处:3995330
                        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二○○七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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