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迎接“自治区爱国卫生合格单位”及“广西高等学校安全文明校园”评估检查工作的通知
庆祝2007年元旦游园活动通知
关于评选2005—2006年度工会积极分子的通知
关于组织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的通知
关于请求对我院周边秩序进行清理整治的函   
关于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77号关于迎接质量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第一次监督审核的通知 
关于组织消防知识培训和现场演示的通知
     
 
 

 
 

关于印发《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关于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支部,各部门:
    为了认真做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现将《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关于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
    附件:
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关于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经委关于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经纪检[2006]224号)和《关于印发〈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机电职院党字[2006] 19 号)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㈠指导思想: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倡导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以教育为主,坚持依纪依法办事,坚持自查自纠与检查监督并重,坚持自查自纠与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和建立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相促进。
    ㈡主要目标:通过开展自查自纠,使广大干部普遍受到教育,纠正错误观念和不正当交易行为,增强遵纪守法、诚信办事的自觉性。同时,通过自查自纠工作查找学院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为规范管理和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奠定基础。
    二、自查自纠的对象、范围和重点领域
    ㈠开展自查自纠的主要对象:学院管理人员和有业务处置权的人员等。
    ㈡自查自纠的范围:学院2001年以来开展的工程建设、大宗物资采购、教学仪器设备采购、教材、图书采购、药品及医疗器械采购、资产处置、专项资金管理和对外技术服务等项目。
    ㈢自查自纠的重点领域: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有关要求,着力解决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重点抓好新建工程项目,维修工程项目、后勤服务设备采购,教学仪器设备采购,教材、图书采购,药品及医疗器械采购,资产处置、专项资金管理和对外技术服务、校办企业经营中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
    三、重点查找的问题
    ㈠在各类招投标和商品购销中是否有影响公平竞争不正当交易的行为。
    ㈡检查工程建设、财务、采购等内部管理机制和制度是否建立健全。
    ㈢对管人、管财、管物等重点环节的监督和管理是否到位。
    ㈣项目文件档案是否齐全并存入学院档案室。
    ㈤各部门决策工作中可能产生的商业贿赂问题。
    四、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学院治理商业贿赂的自查自纠工作集中安排在2006年7月至9月。各部门要根据学院的工作部署结合各自的实际,对本部门自查自纠工作的时间进度、工作步骤和方式等作出具体安排。
    ㈠第一阶段 (5-7月)
    1、宣传动员。学院召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动员大会,对自查自纠工作作出部署,提出明确要求。采取多种形式,集中组织学习中央和自治区有关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自查自纠的自觉性。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特别是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为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调查摸底。开展摸底调查,掌握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主要手段、方法和特点,所涉及的部门岗位、环节、人员、资金等基本情况,以及制度建设、监管工作和队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㈡第二阶段 (7-9月)
    ⒈查找问题,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各部门要在学院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了解2001年以来工程建设、物品(服务)采购过程中项目审批、项目招投标、项目合同及实施、项目验收、资金支付和结算,文件资料存档等环节基本情况,以及建设过程和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学院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重点,学院自查自纠工作分工和职责如下:
    ⑴学院工程建设(含新建工程和维修工程)项目、后勤服务物资(含学生宿舍家具、教室桌椅、学生公寓用品等)、后勤服务设备(含水、电设备等)采购项目的自查自纠工作由后勤处主要负责,责任人罗益奎、卢礼全、潘杰;
    ⑵学院实训、实验室等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的自查自纠工作由教育信息资源与技术中心负责,责任人刘宁生、张群生、秦培林、刘津平、石文、谢德荣、夏子敏、高瞻;
    ⑶学院教材、图书采购的自查自纠工作由教务处和图书馆负责,责任人谢加林、樊柳琼;
    ⑷资产处置、专项资金管理和对外技术服务的自查自纠工作由财务处主要负责,责任人谭雄;
    ⑸学院行政各部门办公用品、药品及医疗器械采购、学院招生、就业、宣传等物品和服务采购的自查自纠工作由院办、党办、招生办主要负责,责任人韦波、黄政艳、陈勇;
    ⑹学院工程建设和大宗物资采购合同的履行和资金支付的自查自纠工作由财务处负责,责任人谭雄;
    ⑺项目资料、文件的存档自查自纠工作由院办负责,责任人黄政艳;
    ⑻其他各部门要按照学院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重点内容及承担项目情况进行自查自纠,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
    ⑼自查自纠复核工作,由学院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责任人龙伟忠、韦玉屏、赵家禄、黄启安。
    ⒉自查自纠内容和方法:
    ⑴认真自查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项目招投标、项目合同及金额、项目施工(含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学院派出的工地代表)、项目验收、项目资金支付、文件资料存档等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存在不正当交易行为,并认真填写《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建设工程项目情况表》(附件一)。
    ⑵认真自查物品(服务)采购项目审批、项目招投标、项目合同及金额、物资验收、资金支付、文件资料存档等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存在不正当交易行为,并认真填写《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物品(服务)采购情况表》(附件二)。
    ⑶其他项目自查自纠参照上述内容要求进行。
    各部门可采取召开有关人员会议、组织检查以及运用清理合同(副本)或补充协议和工作会议记录等措施和方法,认真查找重点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
    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要形成书面自查材料,各部门及有关人员的自查材料,报学院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室)。个人的自查材料不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⒊分类作出处理。
    对查找出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各部门要按照工作和业务范围、干部管理权限和我院《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确定的原则,根据事实、情节、后果,以及认错态度等,予以区别对待:
    ⑴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
    ⑵对情节严重,但在自查自纠期间能主动说清问题并认识和纠正错误的,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
    ⑶对拒不自查自纠、弄虚作假或掩盖违规违法问题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⑷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送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处理。
    ⒋认真搞好整改。针对自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整改。整改效果不好的,必须重新进行整改。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学院要完善相关文件规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和职业操作规范,建立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机制。
    五、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学院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领导和指导,负责指导各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学院各部门要按照学院统一部署,落实责任分工,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工作责任制。部门要组织强有力的人力,采取得力措施,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检查有不正当交易行为应及时向学院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汇报,确保自查自纠工作质量。
    附件:1.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建设工程项目情况表

         2.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物品(服务)采购情况表

2006-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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